【行賄候判】涉行賄社署助理主任轉介病人入住 護老院負責人認罪候判

社會

發布時間: 2024/02/02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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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安老院經營者涉向社會福利署助理社會工作主任行賄,以轉介瑪嘉烈醫院的出院病人入住其安老院。涉案經營者今(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1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准保釋至3月21日處理判刑,同案社署助理社會工作主任押後至同日再訊。

被告邱俊和(58歲,社會福利署助理社會工作主任)及李麗珍(50歲,樂年護老院負責人),同被控1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邱另被控1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的交替控罪,李則另被控1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的交替控罪。李今承認1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

案情指,李為樂年護老院的經營公司的股東兼董事。案發時,瑪嘉烈醫院荔景大樓(荔景大樓)醫務社會服務單位一名社署助理社會工作主任,負責安排出院的年長病人入住安老院接受復康治療。該社署助理社會工作主任只能提供社署註冊安老院名單予病人自行揀選安老院,不得對該名單上任何安老院表明偏好,或建議病人揀選由其家屬或私交好友營運的安老院。

李承認於2018年5月至2022年9月期間串謀該名社署助理社會工作主任,使對方接受賄款以轉介荔景大樓的出院病人至樂年護老院。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發現該社署助理社會工作主任於案發4年多期間,先後安排共33位荔景大樓的出院病人入住樂年護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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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育慧